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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2026年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6/10/18 1.4w 阅读 10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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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2026年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情况的公告

来源: 养老服务处       发布时间: 2026-10-19

    为进一步统筹全省适老化产品补贴政策体系,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避免重复补贴,提升政策实施效能与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经省民政厅、省商务厅共同研究,现就调整我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调整安排

自2026年10月25日0时起,全省民政系统原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产品补贴活动不再组织实施。原纳入民政部门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范围的部分产品品类,将统一逐步纳入云南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补贴体系,由省商务厅统筹组织实施。

二、过渡衔接保障措施

为确保政策平稳切换,保障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调整影响,现就过渡期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在途订单按原政策足额兑付

2026年10月10日0时前已生成的有效补贴订单、已提交的合规补贴申请,仍按照原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标准、原审核流程及资金渠道办理兑付,确保已发生交易的补贴权益不受影响。

(二)未开售主体权益全额延续

已完成备案但尚未实际开展补贴销售的经营主体,原有备案资质予以完整保留。也可按商务部门的要求完成信息确认后正常开展业务,同等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支持,保障经营主体参与权限。

(三)加快审核拨付

按照“商户上传资料-民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的兑付流程,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已经开始,请截止10月31日前涉及到的商家完成资料上传等工作,加快资料审核和资金拨付。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经营主体主动配合做好系统对接、信息切换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商务厅以旧换新政策规定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咨询答疑和引导服务,主动回应市场关切,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特此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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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