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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红河州律师协会关于对2025年第四批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2025/12/23 5.9k 阅读 148 点赞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云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红河州律师协会12月21日组织实习满一年的申请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红河州律师协会秘书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治宏、张相清 0873-3197246

邮寄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红河州司法局225室红河州律师协会

邮编:661100

邮箱:honghelx@126.com

附件:《红河州律师协会2025年第四批申请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结果》

红河州律师协会关于对2025年第四批申请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结果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云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红河州律师协会2025年12月21日组织实习满一年的申请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排名顺序按照申领实习证时间排序):

马甜甜 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 合格

王 欢 云南王平律师事务所 合格

陈夕鑫 云南毛荣芳律师事务所 合格

李 晨 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 合格

王盈寒 云南言浩律师事务所 合格

陈泉州 云南凌云(红河)律师事务所 合格

王东东 云南千和(弥勒)律师事务所 合格

红河州律师协会

2025年1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