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市
政策公示公告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红河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的公示

2025/08/25 8.0k 阅读 496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红河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云农规〔2025〕1号)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实际,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红河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红农联发〔2018〕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红河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5日

公示期间,若对《办法》有异议的,请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方式:0873-3726455;815235351@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红河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2025年8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