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市
政策公示公告

红河州律师协会关于对2024年第四批 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2024/09/22 1.4w 阅读 304 点赞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云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红河州律师协会9月22日组织实习满一年的申请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红河州律师协会秘书处。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治宏、张相清 0873-3197246

邮寄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红河州司法局225室红河州律师协会

邮编:661100

邮箱:honghelx@126.com

附件:《红河州律师协会2024年第四批申请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结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