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屯海暂不开海的公告 2024/07/30 7.8k 阅读 467 点赞 查看原文 鉴于当前正值大屯海补水、改善水质的关键期,为巩固大屯海保护治理成果,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大屯海2024年8月1日暂不开海,具体开海时间待条件具备后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单位及电话: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 0873—3738105。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