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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初审工作的通知

2024/03/27 4.3k 阅读 82 点赞

各市本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应进行年度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现将2023年度检查初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初审对象和时间

1.年检初审对象。凡在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受我局业务管理的社会团体都应接受2023年度检查初审(名单见附件1)。

2.年检初审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30日。

二、年检初审方式和程序

(一)年检初审方式

以书面检查为主,结合对党建、财务、日常管理、业务活动、消防安全等工作的现场核查。

(二)年检初审应准备的材料

1. 已填具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2.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3. 财务制度、银行流水各一份。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 成立了党组织的,需提供党组织批准机关同意成立党组织及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批复复印件二份。

6. 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但未成立党组织的,需提交成立党组织申请二份。

7. 有国家公务员(含离退休公务员)在社会团体任(兼)职的,需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任(兼)职的审批意见(已交的除外)。

8. 加盖社会组织公章的《章程》原件及公示情况一份。

9.《长沙市教育局社会团体信息登记表》原件一份。

10.全体会员名单一份。

三、年检初审结论和标准

我局将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核查情况,并与民政部门对接,对照各社会组织提交的资料,综合研究确定2023年年检初审结论。

年检初审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照年检细则(附件3),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初审结论确定为合格;如存在年检细则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初审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初审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四、其他要求

1. 接受年度检查初审是社会团体应当自觉履行的法定义务。凡上年度没有参加年度检查初审的社会团体,需进行整改,并补报上年度相应资料,通过后方可进行本年度年检初审。

2. 请各社会团体于4月30日下午5:00之前将年检初审资料报送市教育局。报送的年检初审资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对逾期未报送年检初审资料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不再接收材料,将按照未参加年检初审处理,年度检查初审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3.年检时需进行财务审查,请各社会团体组织的财务人员整理好财务制度、银行流水、原始财务凭证等相关资料备查。

4.各社会组织提交的资料应确保真实性,如发现提交虚假资料的,年评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226室。

联系人:杨泽华;联系电话:88665114/18674802606

邮箱:27667109@QQ.com

附件:

1. 长沙市教育局市本级社会团体2023年度集中年检初审名单

2. 长沙市教育局社会团体信息登记表

3. 长沙市教育局市本级社会团体2023年度集中年检初审细则

4. 社会团体组织全体会员名单(模板)

长沙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