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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梧州市级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特色校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2022/07/25 9.1k 阅读 154 点赞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特色校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69 号)精神,经市教育局组织评审遴选,拟认定梧州市第十四中学等16所学校为梧州市级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特色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7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甘老师,3824756。

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梧州市级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特色校拟认定名单


                    梧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梧州市级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特色校拟认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学校名称

1

梧州市第十四中学

2

梧州市第十五中学

3

梧州市工厂路小学

4

梧州市振兴小学

5

梧州市第一实验小学

6

梧州市新兴二路小学

7

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

8

梧州市龙圩中心小学

9

苍梧第一实验小学

10

藤县第五小学

11

藤县第六小学

12

藤县第八小学

13

岑溪市实验小学

14

岑溪市第一小学

15

岑溪市第五小学

16

蒙山县蒙山镇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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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