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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广西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基层补偿通告

2022/02/23 1.1w 阅读 207 点赞

各位申请人:

  广西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基层补偿于2022年2月23日开始办理。高校学生毕业后自愿到全区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 3 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自治区财政实行补偿。

  中央部属院校或其他省份院校毕业已享受中央或其他省份财政资金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不再享受广西区补偿政策。

  一、申请时间

  2018-2019年毕业学生补偿资格申请时间为:2022年 2 月 23日—3 月 31 日。

二、申请对象

  (一)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工作,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并实际到岗。

  (二)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在3年以上(含3年)。

  (三)2018-2019年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工作3年且未申请补偿的学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19〕3 号)的要求,对上述学生进行补偿资格审核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途径

  2018—2019 年毕业学生补偿资格申请途径: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学生登录地址(http://gxzz.gxeduyun.net/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申请补偿资金。登录后,学生需自行上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19〕3 号)审核要求的材料。

四、基层单位范畴

  (一)全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国有农(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和大学生村干部任职单位等。

  (二)实际工作(包括二次定岗)现场地处我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航海、核工业、土木工程建筑业(铁路、隧道、道路、桥梁、管道工程)等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三)不在第一点所列单位和第二点所列的行业范围、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均不在补偿范围内。

  五、咨询电话

  在梧州市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到对应的基层工作地所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基层补偿。办理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万秀区学生请联系:0774-3824393

长洲区学生请联系:0774-3824393

龙圩区学生请联系:0774-2671203

藤县学生请联系:  0774-7298803

岑溪市学生请联系:0774-8226172

苍梧县学生请联系:0774-2671203

蒙山县学生请联系:0774-6280852


                     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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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