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经研究,现将《梧州市教育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
梧州市教育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根据市督考办《2021年度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为落实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教育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整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根据市督考办《2021年度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群众对市教育局提出“梧州市小学就近上学划分不合理,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希望梧州市教育部门划分的时候能够实地考察,科学规划。” 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二、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决执行招生政策,科学规范招生。市、县(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本地区本学校进行全面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和方向。组织各地各学校 认真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订招生方案,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加强调查研究(2021年11月-2022年3月)。
市教育局加强调研和指导,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辖区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一是对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适龄儿童、村委(社区)登记的常住适龄儿童、幼儿园在读适龄儿童数据进行比对,科学预测适龄儿童入学人数;二是根据不同区域的情况,预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人数。在预测“固有生源”和“外来生源”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小学情况进行研究,全面掌握小学入学需求及学位供给情况。
(二)制订招生方案(2022年4月-5月)。
各县(市、区)统筹教育资源,科学制定小学入学招生计划。各地在制订招生方案时,要全面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一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地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既要安排本地适龄儿童入学,也要妥善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二是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三是合理调整生源结构。各县(市、区)加强统筹,合理调整生源结构,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家长工作场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制订招生方案,明确入学对象、条件,学校招生规模、范围等,通过报纸、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实施招生(2022年6月-8月)。
各地各学校严格执照招生方案实施招生,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开、公正。一是组织适龄儿童报名,收集户籍、房产、住所、父母工作等材料;二是对适龄儿童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和分类,严格把关;三是根据招生方案合理分配学位并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无序招生和有偿招生,小学阶段严禁设立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四、工作要求
市教育局加强对地各学校小学招生工作的督查指导,县(市、区)教育局加强对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生态。教育部门和学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和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甘方来,联系电话:3824756,邮箱:wzsjjk@126.com。
附件:2021年度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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