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梧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1/10/31 1.3w 阅读 422 点赞

为确保我市职称评审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2021年度梧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前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教育局职改办反映(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4-3824927。邮寄材料送达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712室,邮政编码:543000。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附件:1.梧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9人).doc

      2.梧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助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5人).doc


梧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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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