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2021/07/11 3.1k 阅读 139 点赞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5号)要求,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2021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推荐名额为19项。按照自治区申报条件要求,经组织评委审核,拟定推荐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基础教育科反映。联系人及电话:贤崇杰,3824758。

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1年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梧州市拟推荐项目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