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市
教育招生考试

转发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18〕120号)

2018/06/19 1.7k 阅读 175 点赞

汕招办〔2018〕120号

转发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

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等4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宣传发动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主动公开2018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7号)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