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市
教育招生考试

关于印发《汕头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8/05/29 1.7w 阅读 131 点赞

汕招〔2018〕12号

各区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市属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省招生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18〕4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34号)和《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汕市教〔2018〕24号)精神,市招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汕头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录取工作意见

  汕头市招生委员会

                   2018年5月27日

汕头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