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招办〔2018〕44号
转发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
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主动公开2018年4月2日印发
相关附件:
汕招办〔2018〕44号
转发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
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主动公开2018年4月2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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