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州获得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7.72亿元,用于产业、就业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着力实施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就业项目等,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我州聚焦当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就业等项目建设,找准产业链条上的短板弱项集中发力,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项目评估论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项目建设要求,不断夯实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延伸产业价值链条;持续稳定发挥项目带动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一体推进“产业乡村、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同时,各县(市)将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等,确保专款专用,推动衔接资金落地见效,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减少资金调度中间环节,规范资金发放风险,降低发放成本,切实提高发放工作效率,把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封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