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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遗失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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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云南省高速公路监控通信中心、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蒙文砚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及单位公章遗失,现声明上述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公章全部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持该遗失证书或公章从事任何活动。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5305693。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