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市医保局召开2023年度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绩效评价工作部署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玉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医保中心主任蒋晓冬,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中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关于2023年度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任务安排、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细化了绩效评价准备清单、绩效评价数据台账,与会人员就如何做好绩效评价迎检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落实好省财政厅、省医保局通知要求;要做好材料梳理,按照清单和台账的指标,逐一对照梳理,注重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要把控时间节点,认真配合绩效考核组工作,及时提交台账资料,做好调研配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