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业教育中心,市招生考试院,各城区教育局,局直管各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梧州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梧教〔2021〕2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为做好2021年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189号)和我市印发的《方案》精神,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1年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招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审批制度和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如需突破计划的,必须报经我局批准。实施自主招生学校要将招生方案报我局审批,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 如未经我局批准自行追加计划,所进行的录取为无效录取,我局对违规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新生学籍,不允许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核发毕业证书,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凡是按志愿录取的,不得更改录取结果;凡录取后不报到的,将视为放弃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资格进行处理。
我局将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高中阶段学校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二、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信息公开,让学生和家长全面、及时、充分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确保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成效。
三、 加强监督管理,做到“阳光招生”
各单位要继续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中招办和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中招办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要组建由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招生工作进行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进行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3824758、3851141、3841410。
附件:1.2021年梧州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方案
4.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
5.2021年梧州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6.2021年梧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7.梧州市黄埔双语实验学校2021年高一新生招生简章
8. 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职2021年招生简章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2021年梧州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
学校 |
招收学生数 |
其中 | |
|
在市本级招收的计划生 |
在市本级外招收的计划生 | ||
|
梧州高中 |
1100 |
1000 |
100 |
|
梧州一中 |
990 |
990 |
|
|
梧州二中 |
715 |
715 |
|
|
梧州六中 |
220 |
220 |
|
|
梧州七中 |
550 |
550 |
|
|
梧州八中 |
715 |
715 |
|
|
梧州十六中 |
200 |
200 |
|
|
梧州十七中 |
200 |
200 |
|
|
梧州十八中 |
1430 |
1430 |
|
|
合 计 |
6120 |
6020 |
100 |
备注:1.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各学校可在招生计划中招收不超过5%的特长生。2.各高中学校在完成市区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可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招收部分志愿到学校就读的梧州市辖县(市)优秀初中毕业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黄埔双语实验学校(民办学校)计划招收10个班,400人,原则上在市本级初中毕业生中录取。在招生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可以招收部分志愿到学校就读的梧州市辖县(市)初中毕业生。
附件2
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
学校 |
招生计划 | |||||
|
招生总数 |
在市本级招收的计划生指标划分情况 | |||||
|
班级数 |
学生数 |
在市本级招收的计划生 |
在市本级外招收的计划生 |
定向生指标(占50%) |
统招生指标(占50%) | |
|
梧州 高中 |
20 |
1100 |
1000 |
100 |
500 |
500 |
|
梧州 一中 |
18 |
990 |
990 |
495 |
495 | |
附件3
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189号)和《关于印发<梧州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梧教〔2021〕2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作用,使市本级所有初中学校的优秀学生都有机会入读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在梧高、一中计划生招生指标中划出50%指标,均衡分配到市本级每所初中,实行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指标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维护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市本级各初中学校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人数,平均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三、报名条件
报读示范高中定向生的考生,必须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以上(含B等), 初中三年各学科成绩评定等级达到B等以上(含B等)。
学生初中三年各学科成绩等级评定办法:由各学校根据学生各学期期考成绩及平时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志愿填报方法
示范高中定向生招生录取采取考前填报志愿、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示范高中定向生招生录取在梧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提前批次进行。凡符合示范高中定向生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报名考生须填写《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申请表》,并在《梧州市2021年中考志愿信息卡》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志愿。提前批次志愿只设一个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五、录取条件的确定
示范高中定向生录取条件包括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初中三年各学科成绩评定等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等级、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级。
(一)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以上(含B等)。
(二)初中三年各学科成绩评定等级
初中三年各学科成绩评定等级达到B等以上(含B等)。
(三)中考总成绩等级
报读梧高的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必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报读一中的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等级
⒈ 如果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对考生的各学科成绩等级不作特别要求。
⒉ 如果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为B+等级,则对考生各学科成绩等级作如下要求:
(1) 各学科成绩等级必须全部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2) 各学科成绩中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1门学科成绩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五)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级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级为P等级(及格等级)。
六、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报读志愿,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所在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初中三年各学科成绩评定等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各学科成绩等级进行排名并编制名册,按照名册择优录取。
(一)初中学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达到或超过所分配的指标数时,按照所分配的指标数择优录取。
(二)初中学校考生中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定向生分配指标数,但超过分配指标数50%的,只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按分配指标数降等级满额录取,将剩余指标收归到统一招生指标中。
(三)初中学校考生中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定向生分配指标数50%的,在全部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后,按照“中考成绩一等一档表”中“学科等级数排序”降一个学科等级录取,降等级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按照《方案》中关于学科排列方法择优录取,所录取的人数不超出所分配的指标数;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不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按照符合录取条件的实有人数录取,剩余指标收归到统一招生指标中。
(四)个别薄弱初中学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为零的,按照“中考成绩一等一档表”中“学科等级数排序”降两个学科等级录取,降等级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择优录取,所录取的人数不超出所分配的指标数;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不超出定向生分配指标数,按照符合录取条件的实有人数录取,剩余指标收归到统一招生指标中。
(五)因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所分配的指标数而出现定向招生指标有剩余的,将剩余指标收归到统一招生指标中。
七、组织与管理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本级2021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本级招生部门和各初、高中学校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规划和决策,组织落实招生的具体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各城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通过新闻媒介、信息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招生信息,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报名、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符合示范高中定向生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读示范高中定向生,各初中学校要积极支持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必须充分保障学生自由报读的权利。招生部门要将录取条件及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市本级成立2021年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2021年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工作实施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的现象进行查处。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申请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毕业 学校 |
毕业班级 |
思想品德面貌 |
民族 |
||||||||||||||||||
|
报读学校(只能填报1所示范高中) |
综合素质 评定等级 |
||||||||||||||||||||
|
学科成绩评定等级 | |||||||||||||||||||||
|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思想品德 |
历史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生物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
|
评定 等级 |
|||||||||||||||||||||
|
学校评语 |
|||||||||||||||||||||
|
学校对学生申请意见 |
(学校公章) | ||||||||||||||||||||
|
中招办审批意见 |
(公章) | ||||||||||||||||||||
附件4
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
|
初中学校 |
中考报名人数 |
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 | |
|
梧州高中 |
梧州一中 | ||
|
梧州一中 |
836 |
38 |
38 |
|
梧州三中 |
409 |
19 |
19 |
|
梧州四中 |
688 |
32 |
31 |
|
梧州五中 |
658 |
30 |
30 |
|
梧州六中 |
216 |
10 |
10 |
|
梧州七中 |
370 |
17 |
17 |
|
梧州十中 |
233 |
11 |
11 |
|
梧州十一中 |
206 |
9 |
9 |
|
梧州十二中 |
296 |
14 |
13 |
|
梧州十四中 |
293 |
13 |
13 |
|
梧州十五中 |
801 |
38 |
36 |
|
梧州十九中 |
156 |
7 |
7 |
|
梧州夏郢初中 |
355 |
16 |
16 |
|
梧州长洲中学 |
335 |
15 |
15 |
|
梧州倒水中学 |
328 |
15 |
15 |
|
梧州龙圩中学 |
589 |
27 |
27 |
|
梧州林水中学 |
577 |
26 |
26 |
|
梧州社学初中 |
98 |
5 |
4 |
|
梧州中山中学 |
403 |
18 |
18 |
|
梧州大坡初中 |
272 |
12 |
12 |
|
梧州广平初中 |
229 |
10 |
10 |
|
梧州广平二中 |
532 |
24 |
24 |
|
梧州新地初中 |
414 |
19 |
19 |
|
梧州新地一中 |
410 |
19 |
19 |
|
梧州新地二中 |
171 |
8 |
8 |
|
梧州市龙圩实验中学 |
632 |
29 |
29 |
|
梧州龙城学校 |
70 |
3 |
3 |
|
梧州成才学校 |
113 |
5 |
5 |
|
梧州新城学校 |
52 |
2 |
2 |
|
梧州申浩实验中学 |
86 |
4 |
4 |
|
梧州高新区外国语学校 |
71 |
3 |
3 |
|
梧州市黄埔双语实验学校 |
35 |
2 |
2 |
|
合计 |
10934 |
500 |
495 |
附件5
2021年梧州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招生计划
见附件一。三、招生录取时间
7月份(具体招生日程安排另发)。
四、录取依据和资格
按照《关于印发<梧州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梧教〔2021〕2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执行。五、招生录取办法
2021年普通高中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方式,录取分五个批次进行,分别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提前批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生中的定向生录取。第一批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第二批为梧州二中、梧州六中、梧州七中、梧州八中、梧州十八中特长生录取。第三批为梧州二中、梧州六中、梧州七中、梧州八中、梧州十六中、梧州十七中、梧州十八中统招生录取。第四批为黄埔双语实验学校(民办学校)统招生录取。各批次录取严格按照批次、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进行。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各批次报名及录取办法如下:
(一)提前批报名及录取办法
1. 招录对象
该批次招录的是梧州高中、梧州一中的定向生。
2. 报名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 志愿设置
该批次只设置一个志愿,考生只能在梧州高中、梧州一中这两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4. 填报志愿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报名条件见《2021年梧州市本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方案》。凡选择报读示范高中又符合定向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必须在本批次中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避免出现考生报读示范高中只报读示范高中统招生(在第一批次录取)而不报读示范高中定向生(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
5.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6. 录取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天内完成录取工作。
(二)第一批报名及录取办法
1. 招录对象
该批次招录的是梧州高中、梧州一中的统招生(含特长生)。
2. 报名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 志愿设置
该批次只设置一个志愿,考生只能在梧州高中、梧州一中这两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4. 填报要求
凡选报梧州高中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必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凡选报梧州一中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必须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5.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6. 录取时间
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后启动录取工作,具体录取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发布会上公布。
(三)第二批报名及录取办法
1.招录对象
该批次招录的是梧州二中、梧州六中、梧州七中、梧州八中、梧州十八中的特长生。
2.报名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志愿设置
该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3所学校,每一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
4.填报要求
考生在梧州二中、梧州六中、梧州七中、梧州八中、梧州十八中这5所学校中选择3所学校填报。
5.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特长项目测试成绩等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6.录取时间
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后启动录取工作,具体录取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发布会上公布。
(三)第三个批报名及录取办法
1.招录对象
该批次招录的是梧州二中、梧州六中、梧州七中、梧州八中、梧州十六中、梧州十七中、梧州十八中的统招生。
2.报名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志愿设置
该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3所学校,每一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
4.填报要求
考生在梧州二中、梧州六中、梧州七中、梧州八中、梧州十六中、梧州十七中、梧州十八中这7所学校中选择3所学校填报。
5.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体现“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6.录取时间
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后启动录取工作,具体录取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发布会上公布。
(四)第四批报名及录取办法
1.招录对象
该批次招录的是报读黄埔双语实验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
2.报名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市考试院文件。
3.志愿设置
该批次设置一个志愿。
4.填报要求
考生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选择黄埔双语实验学校填报。
5.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6.录取时间
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后启动录取工作,具体录取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发布会上公布。
(五)体育、艺术类等特长生的招生和录取
1.为鼓励高中学校创办特色学校,学校可在招生计划内自主招收原则上不超过5%的体育、艺术特长学生(以下简称“特长生”)。各校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招生,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方案内容、招生程序、招生对象条件以及拟招生录取名单等必须在学校显眼位置公示至少5天,最后拟定的录取名单经学校盖章后报市中招办审批。
2.特长生录取基本资格和等级要求
(1)特长生必须达到《方案》中规定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资格,并达到招生学校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标准。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按照《关于2021年梧州市本级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另文下发)执行。
(2)招生学校可适当降低对特长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设立最低成绩等级。根据实际,招收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梧州高中必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梧州一中必须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梧州二中、梧州六中、梧州七中、梧州八中、梧州十八中必须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六)录取后的相关要求
1.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不能再参加同批次或下批次的录取。
2.完成录取工作后,将在网上公布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中招办同时对录取的学生统一编发学号。学校自主招收市本级外考生须报市中招办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取得正式学籍的考生方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严禁改录或换录。考生一经录取,一律不得改录或换录他校。凡擅自招收(改录)他校已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高中新生学籍,不允许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核发毕业证书。
4.因不按规定报批或违规招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六、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6
2021年梧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专业
|
学校名称 |
开设专业 |
|
梧州职业学院中专部(公办) |
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事务、建筑工程施工 |
|
梧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 |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艺术设计与制作、幼儿保育 |
|
梧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 |
茶叶生产与加工、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资营销与服务、模具制造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工业机器人技术、航空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高铁乘务、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中餐烹饪、民族工艺品制作、运动训练 |
|
梧州市卫生学校(公办) |
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剂、康复技术、营养与保健 |
|
梧州财经学校(公办) |
计算机应用、会计事务、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 |
|
梧州市机电技工学校(公办) |
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焊接加工、数控加工(数控车工)、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模具制造 |
|
梧州市技工学校(公办) |
汽车维修 |
|
梧州市轻工技工学校(公办) |
药物制剂、商务文秘 、印刷(印刷技术)、 饭店(酒店)服务 |
|
梧州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公办) |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建筑测量、工程监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
|
广西工商技师学院 〔广西经贸学校(公办)〕 |
电子技术应用、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计算机网络应用、汽车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营销、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加工(车工、铣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模具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平面设计、计算机广告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酒店管理、市场营销、服装设计与制作、医疗器械安装与维护、数控技术应用、会计事务、汽车运用与维护、幼儿保育 |
|
梧州市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校(民办) |
农村电气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会计事务、电子商务、中餐烹饪、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
梧州市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民办) |
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舞蹈表演 |
|
梧州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民办) |
船舶驾驶、轮机维护与管理 |
|
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民办) |
会计事务、药剂、医学检验技术、护理 |
二、志愿填报办法
市区中职学校只设一个批次一个志愿,考生可以在以上学校(见上表)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录取后,到学校报到注册后再选择专业。
三、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具体由市招生考试院布置志愿填报工作。
四、录取办法
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后启动录取工作,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中职学校录取时间在普通高中全部录取结束之后。
五、对中职学校的工作要求
(一)各中职学校要确保按志愿和成绩录取的考生顺利到校就读。
(二)不填报志愿的考生,自行到各中职学校申请报读的,各中职学校确保按照志愿和成绩录取的考生全部入读后,有学位方可安排就读,并将名单报到我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审批备案。
(三)完成录取工作后,我局将在梧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各中职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
(四)因不按规定报批或违规招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附件7
梧州市黄埔双语实验学校2021年高一新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梧州市黄埔双语实验学校座落梧州高新区,是一所由市教育局直管,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的十二年一贯制、全封闭式的寄宿学校。学校现有23个教学班,其中小学7个班,初中4个班,高中12个班,在校生约800人,现有教职员工101人,其中高级教师8人,一级教师28人。二、招生计划
2021年,黄埔双语实验学校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0个班,每班40人,共招400人。
三、收费标准
每学期学费9500元/人、伙食费3250元/人、住宿费1800元/人,共14550元/人。
附件8
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职2021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0年4月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规划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人,于2020年9月首次招生,首次招收新生1500余人。后经梧州市教育局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并批复,设立中专部,开设中等职业教育药剂、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和会计事务四个专业。
二、招生计划
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招生600人。
三、收费标准
|
收费 项目 |
学历 |
收费标准(元/人/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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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2021级 |
2021年新增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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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中专 |
医学类专业 |
药剂 |
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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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
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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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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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学类专业 |
会计事务 |
7000 |
2020年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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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费 |
年度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
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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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高级公寓式(带空调) |
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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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军训服装(按实际结算)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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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按实际结算)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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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听诊器等(按实际结算)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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