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互联网+教育督导的重要启事

2021/05/30 9.1k 阅读 404 点赞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1〕29号)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互联网+教育督导”专栏,常年接受人民群众对教育领域有关问题的实名举报。

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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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