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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招生考试

转发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18〕13 号)

2018/02/01 1.5w 阅读 431 点赞

汕招办〔2018〕13号

转发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市直属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考生宣传发动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主动公开2018年2月2日印发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