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市
教育招生考试

转发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18〕 12 号)

2018/02/01 8.0k 阅读 390 点赞

汕招办〔2018〕12号

转发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主动公开2018年2月2日印发

转发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18〕 12 号)文件正文及附件下载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