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哪些对象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是广西户籍
✅正在享受广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是广西户籍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各类残疾人都算)
•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仅限精神残疾人)
(三)可以“双领”的情况
如果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又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可以同时申请、同时领取两项补贴,不用二选一!
三、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残疾人本人的身份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提交户口本)
(二)残疾人的户口本(证明户籍信息)
(三)有效的残疾人证(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
(四)领取补贴的银行账号
✅注意:如果银行账号不是残疾人本人的,需要额外提交1份“使用该账号的书面说明”。
四、如何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3种申请方式任选,还能“跨省通办”。
方式1:线下申请
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直接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 亮点:支持 “跨省通办”(包括广西区内跨市、跨县通办),哪怕不在户籍地常住,也能就近申请!
方式2:“民政通”小程序申请
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民政通”小程序,在“首页”点击“我要办”,找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模块,按提示操作即可,手机上就能轻松办!

方式3:“智桂通”APP申请
下载“智桂通”APP,在首页“办成一件事”专区里,找到“救助-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跟着指引完成申请。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2026年梧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90元每人每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90元每人每月。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和发放程序?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乡镇/街道办:负责补贴申请的认定工作,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县级民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使用管理,做好日常监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核发,甄别证件真伪和残疾等级,更新系统信息
县级财政局:负责筹集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做好预算和拨付
七、哪些残疾人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不是所有残疾人都能享受补贴,这几种情况要注意:
(1)完全不能领两项补贴的情形
•已纳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范围的残疾人
(2)不能领生活补贴,但符合条件能领取护理补贴的情形
•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或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的残疾儿童
(3)可选择“就高领”的情形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或符合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可选择就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生活护理费,不可重复领取。
八、补贴退出停发的情形
(一)当月停发的情形:
(1)残疾人领取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
(2)残疾人停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重度残疾人享受其他福利性护理补贴(费)。
(二)次月停发的情形:
(1)残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残疾人证过期,或被注销,或被冻结;
(3)享受护理补贴残疾人类别或残疾等级变化后,不再符合发放条件;
(4)残疾人户口迁出本自治区范围;
(5)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其判决生效后。
九、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或其监护人)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一)及时报告变化情况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要在变化的次月,向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残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残疾人被宣告失踪或失踪满1年
•户口迁出广西
•残疾人证过期失效
(二)严禁骗取补贴
如有采取虚报、隐瞒、伪造证明材料、谎报残疾人变化情况等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现象,将追缴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十、政策咨询电话
苍梧县民政局:0774-2687322
藤县民政局:0774-2478621
岑溪市民政局:0774-8222409
蒙山县民政局:0774-6286884
万秀区民政局:0774-3831866
长洲区民政局:0774-3810076
龙圩区民政局:0774-2722702
梧州市民政局:0774-5816608
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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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已享受的补贴类型 |
政策衔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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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低生活保障 |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符合资格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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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龄津贴 |
领取高龄津贴的残疾人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可同时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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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离休老干部护理费 |
符合享受离休老干部护理费,又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择高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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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年人护理补贴(费) |
符合享受老年人护理补贴(费),又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择高享老年人护理补贴(费)受;该老年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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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残疾军人护理费 |
符合享受残疾军人护理费,又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择高享受;该残疾军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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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伤残人民警察护理费 |
符合享受伤残人民警察护理费,又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择高享受;该伤残人民警察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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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伤保险护理费 |
符合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又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择高享受;该工伤残疾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如果残疾人领取一次性工伤保险护理费,用一次性工伤保险护理费除以当初发放标准得出享受的月份,该工伤保险护理费享受结束次月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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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享受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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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残疾人不能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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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自主发放的生活补贴(津贴)及护理补贴(津贴) |
企业自主发放的生活补贴(津贴)及护理补贴(津贴),不影响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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