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学校(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落实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1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精神,现就评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名额分配
(一)省教育厅分配我市正高级教师参评名额34名。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在推荐上报人员中,专任教师占推荐申报总人数的70%;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乡村教师推荐人数不得少于15%。
(二)按照省厅下达我市参评名额的120%,拟分配各区、县(市)和有关学校推荐参加全市推荐的名额如下:
1.浏阳市推荐7人,宁乡市推荐6人,长沙县推荐5人,雨花区推荐4人,天心区、岳麓区各推荐3人,高新区推荐1人,芙蓉区、开福区、望城区各推荐2人。除市属幼儿园、市属民办学校外,其他幼儿园和民办学校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区县(市)的推荐。如果人社部门核准的学校(单位)无正高级、高级岗位空缺,则不得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
2.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单位)、市属行业举办的普通高中、市属民办普通高中可各推荐1人,市政府机关所属幼儿园可共推荐1人参加全市初选推荐。
(三)区县(市)教育局推荐人员在两人以上的,必须排序;各区县(市)教育局最多允许推荐1名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正副职)的人员或者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参评。同一学校(单位)推荐到市里的参评人选不超过1人。
近五个学年度(2017年下学期—2022年上学期)教学工作量均达到同学科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2/3及以上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可按专任教师申报参评。作为专任教师申报参评职称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须在学校公示其个人教学工作量,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审核把关。
岳麓区、望城区须推荐1名乡村教师参评,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须各推荐2名以上乡村教师参评。
(四)公办学校教师参评,申报单位必须与其人事编制所在单位一致。
(五)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下达的推荐计划,做好所属学校参评人员的公示工作。公示须在教育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学校(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在正高级或高级岗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凡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可以自主对岗(专业)申报,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基本条件和材料真伪负责,严把材料初审关;参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考核推荐参评人员。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奖项、业绩等)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实地考核
参评对象的实地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学校参评教师的实地考核,包括视频录课、综合测评。区县(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申报正高级教师人数超过推荐指标的,应通过遴选确定实地考核对象名单。市属学校申报参评正高级教师的,均纳入实地考核对象的范围,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实地考核。
考核工作要按照《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办法》实施,重点对照评选条件看反映其基本条件、师德、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及发挥示范作用等方面的材料。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的考核组均须填报《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实地考核项目表》,整理考核材料,无须装订。
实地考核与授课视频录制工作同步进行。视频录制内容须是实地考核时专家现场听课内容,并与实地考核的现场听课环节同步进行,确保教学授课视频贴近申报参评人员的教育教学实际。
(四)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照评选条件,分组对参评材料(含授课视频)进行审阅,并逐人逐项计分,每份参评材料由3名评委审阅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最后成绩。
(五)综合考评
评审推荐小组对所有考核对象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汇总的成绩由材料得分和考核得分合成,其中材料得分占70%,考核得分占30%(实地考核时录制的视频课得分占70%、实地考核时综合测评得分占30%)。
(六)审核决定
市教育局党委对评审推荐小组建议的拟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后,由市教育局职改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七)公示推荐对象
在长沙市教育信息网公示推荐对象,查核落实相关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上报推荐对象材料
三、评审推荐时间初步安排
(一)2022年10月9日
通过智慧机关OA系统收取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申报参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名单。
(二)10月13日—18日
市、区县(市)教育局分别对参评对象进行实地考核,包括视频录课、综合测评。
(三)10月20日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报送参评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参评人员的参评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报送材料时,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规定缴纳评审费用。
(四)10月22—24日
专家评审组对材料审核,对测评对象的授课视频评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五)10月25日
市教育局职改办汇总参评对象情况,向市教育局党委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六)10月26日—11月2日
公示拟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参评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七)11月2日
市教育局将我市遴选的参评对象及参评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它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单位)要加大对职称评审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职称政策文件,做好政策解读,让广大教师了解标准、程序、要求,对标找差,对标努力。要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高标准严要求,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组织推荐。各学校(单位)应当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参评材料初审、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实地考核、公示推荐结果、公示参评材料等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各学校(单位)应严格按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签署《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确保参评材料真实有效。各学校(单位)要做到申报评审之前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推荐过程科学有序、规范公正。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下达的推荐计划,认真做好所属学校的综合考评推荐工作。
(三)接受监督检查。各区县(市)教育局、学校(单位)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信息应逐项予以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和反馈调查核实情况。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